协 议 书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杭州思哲速记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
1. 提供有关会议的相关信息(如速记对象名单、日程安排、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不涉及特殊的保密材料)并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速记人员。
2.保证乙方速记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应将速记席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记工作。
3.接到速记内容文件后,应及时检查软盘及文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可在有效期内随时与乙方联系;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出现软盘或文件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服务地点在市区以外,甲方应承担速录师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
5.甲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需按双方约定服务金额的20%赔付。
二、 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双方约定的速记服务,保证速记人员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记、错记和漏记,正确率在99%以上。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只能保证尽量避免。
4.速记服务结束后,在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文本资料以软盘存储方式交给甲方。速记内容将在计算机内存留72小时,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随时要求复制或发E-mail。
5. 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否则需按双方约定服务金额的50%赔付。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三、保密协议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四、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会议主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交付速记记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2.速记服务收费标准:
(1)甲方使用乙方速记服务时间为 ______ (小时、天),按每(小时、天)_______元计算,需向乙方支付速记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含税)。
(2)若速记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记服务延时费”,费用按200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上的按1小时计算。乙方对30分钟以内的延时服务免收费用。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传真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全部款项后及外派速记工作结束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杭州思哲速记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 电 话:0571—88210609 65003131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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